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专升本>>招生简章>>正文
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01-23 14:22     (点击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畅顺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渠道,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030号)、《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11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我校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2.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4.报考退役士兵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为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的人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我校招收普通专升本的专业。

5.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2021年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非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如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一)预报名

2021125日至28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命题科目,也可同时报考1个省统考科目和1个院校自命题科目。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1)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考生须在202133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4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二)资料上传

    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②体检表。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②体检表;③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4.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

5.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6.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111日至2021430日)。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慎重报考。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动证明事项等告知承诺制度要求,考生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三)网上审核与报考费

1.确认审核结果。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在48小时内完成报考省统考的考生资料审核;考生选报我校自命题考试的,由我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130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确认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反馈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31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2.报考费。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科。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217:00。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交费后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的,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生专业为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四个专业,具体计划数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四、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自行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科目为四门,总分共500分。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各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综合课》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我校招生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详见我校具体专业考试要求,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及考试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410

8:00-10:00

政治理论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10:30-12:30

英语

 411

9:00-11:30

专业综合课

(省统考)

15:00-17:30

专业综合课

(自命题)

六、志愿填报

(一)2021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普通批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三)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七、录取

(一)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4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依据四科总分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必须四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同时上线才能投档

(二)省招办投档后,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学科门类和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省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在按照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全部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我校招生的相关专业。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我校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录取原则参照第七点执行。

(七)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及冒名顶替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收费标准

学费:均为6960 /年;住宿费按照合作院校收费标准收取,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为350-1500/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1200/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为1100/年。若 2021 年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思想政治、专科学历、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未通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单独编班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预防医学专业插入本科专业四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69-22896175

电子邮箱:gdmuzsb-bg@gd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mu.edu.cn

咨询QQ669128109

微信公众号:gdmuzsb(广东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新城大道1

(二)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769-28966227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目录

2.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补报资料承诺书

4.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5.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

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人按报名规定需提交的专科毕业证书是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在入学资格复查或入学期间(含领取本科毕业证资格审核),若被发现所持专科毕业证书无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2021年 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3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补报资料承诺书

 

    本人在预报名时,专科学历验证未通过或未能上传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现郑重承诺:

    一、本已阅读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承诺按规定在截止日期前,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由审核部门审核报考资格。

二、若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审核不通过,或未在截止日期前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同意取消本人这次的报考资格。

 

 

                                  2021年 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4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

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

 

一、考生在预报名时自行在广东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中验证专科学历。广东省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 ptzsbks)具有“专科学历验证”功能。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预报名过程中可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报名系统自动反馈验证结果。该项专科学历验证功能仅限于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进行在线学历验证。

二、属于1991年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或在报名系统中确实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验证结果材料。

 

 

 


附件5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准考证号:               

 

              县(市、区)                      考生签名:             

 

姓名

 

性别

 

出生

      


 
 
半身一寸
 
脱帽相片
 
 
 
体检医院
 
体检章

文化程度

 

民族

 

职业

 

婚否

 

籍贯

 

 现住所及             通讯处

 

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

 

既往病史

 

(以上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

眼科

裸眼视力

矫正视力

      矫正度数:

医师意见
 
(签字)
 
 
  1.
  
 
 
  2.
耳鼻喉科
 
 
  3.
口腔科

      矫正度数:

其他眼病

 

色觉检查

彩色图案及编码:                 正常□ 色弱□ 色盲□ 全色盲□

单颜色识别:                 

 红□ 绿□ 紫□ 蓝□ 黄□

耳鼻喉科

听力

     公尺

嗅觉

正常□ 迟钝□ 丧失□

     公尺

耳鼻咽喉

正常□ 异常□

耳鼻喉科异常

 

口腔科

唇腭:正常□ 异常□

牙齿:正常□ 异常□

口吃:否□ 是□

口腔异常

 

外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公斤

医师意见
 
 


 
签字

皮肤: 正常□    异常□

面部: 正常□  异常□

颈部:正常□  异常□

脊柱: 正常□  异常□

四肢:正常□  异常□

关节: 正常□  异常□

外科异常

 

内科

血压

收缩压:         kpa

舒张压:         kpa

医 师 意 见
 
 
 
 
 
签字

发育情况

良好□  差□

神经系统

正常□  异常□

呼吸系统

正常□  异常□ 

心脏及血管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胸部透视

正常□  异常□

胸透异常

 

内科异常

 

肝功能

转氨酶:正常□  异常□

 

医 师 意 见
 
 
 

签字

 

肝功能异常:

体检结论

 

体检医院意见

 

复审意见

 

备注

 

 

注:1.“既往病史”一栏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即使已录取入学,也必须取消入学资格。

    2.体检医师应在检查项目结果的正常或异常等后的空格打“√”。

3.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日期:二О         

 

附件【《预防医学》考试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中药学综合》考试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药学综合》考试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护理学综合》考试要求.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